【成功案例】上班第三天脚手架断裂,泥工九级伤残获赔15万余元
2026-07-17 14:56:59 202

一、引题
"刚上工地三天,脚手架就断了。"这并非危言耸听,而是真实发生在惠州一建筑工地的悲剧。一名泥工入职仅3天便因脚手架断裂摔倒受伤,住院39天,鉴定为九级伤残。用人单位甚至否认存在劳动关系,试图撇清责任。最终,劳动者获赔逾15万元。
二、案情
地点:惠州市
代理律师:胡国武、李峰,广东鹏锦律师事务所
仲裁委:惠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案号:惠市劳人仲案字(2024)400号
2023年8月14日,胡某入职惠州市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安排到东x工贸工业园项目工地做泥工。谁也没想到,入职仅3天——8月17日,他在贴砖作业时脚手架突然断裂,整个人摔倒在地,先后两次住院治疗共计39天。经认定为工伤,鉴定为九级伤残,停工留薪期至2024年2月17日。项目已参加建筑业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否认与胡某存在劳动关系,辩称他只是泥水工班组临时聘用人员。然而,工伤认定书已明确载明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这一抗辩未获支持。因申请人撤回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请求(已向社保部门申领),仲裁聚焦于其余赔偿项目。
案件难点:

一是劳动关系认定争议,用人单位试图以"临时聘用"为由推卸责任,但工伤认定书已明确用人单位身份;

二是工资标准难以确定——胡某入职仅3天即受伤,工资尚未结算,最终参照广东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577元计算;

三是九级伤残赔偿金额较高,涉及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裁决结果:
1.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4616元(10577×8个月)
2. 护理费3900元(100×39天)
3. 停工留薪期工资63462元(10577×6个月)
合计:151978元
三、律师提醒
入职几天就受伤,工资没结算怎么办?别慌——工伤认定书本身就是劳动关系的重要凭证。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只要工伤认定书载明了用人单位,维权就有据可依。保存好住院记录、护理证明,这些都是索赔护理费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关键证据。
四、鹏锦律师——用专业为劳动者撑腰
入职三天就受伤,维权之路往往比想象中更曲折。广东鹏锦律师事务所胡国武、李峰律师,长期专注劳动争议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工伤案件中劳动关系认定、工资标准核算等疑难问题。面对用人单位的推诿与抗辩,鹏锦律师团队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帮助劳动者逐一击破。工伤赔偿,每一分都该拿,鹏锦律师与你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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