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入职仅11天就工伤,公司未缴社保还打行政官司?厨师长获赔14万余元
2026-07-14 09:31:29 195

一、引题
入职不到两周就在工作中受伤,公司却连社保都没买,甚至打起行政诉讼想推翻工伤认定。厨师长周某来的遭遇,揭示了未缴社保情形下工伤维权的重重障碍,也证明法律不会让劳动者白白流血。
二、案情
2024年1月8日,周某来入职东莞市xx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厨师长。仅11天后的1月19日,他就在工作中不幸受伤。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经认定为工伤后,鉴定为十级伤残。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先后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试图推翻认定结果,法院最终维持了工伤认定。
此外,用人单位辩称周某来月工资仅为5800元,但周某来提交了一份盖有公司公章的《在职证明》,明确载明其月薪为12000元,用人单位无法对此作出合理解释。
本案难点有三:

其一,用人单位未缴社保,所有工伤待遇依法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其二,用人单位穷尽行政诉讼手段试图推翻工伤认定,均告败诉;

其三,工资标准存在争议,但盖章《在职证明》的证明力不可撼动。
本案由广东鹏锦律师事务所胡国武、李峰律师代理。经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清溪仲裁庭审理,作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4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8000元、劳动能力鉴定费300元,合计144300元。
三、律师提醒
入职后第一时间确认社保是否缴纳,这是工伤保障的基石。务必保留盖有公司公章的在职证明、劳动合同等关键证据。即使公司提起行政诉讼也不要放弃维权,法律会站在有理的一方。
四、软广
工伤案件中最让人头疼的,莫过于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又百般推诿。从工伤认定到行政诉讼应对,从工资标准举证到仲裁索赔,每一步都考验着律师的专业功力。广东鹏锦律师事务所胡国武、李峰律师团队,拥有丰富的劳动争议和行政诉讼双重实战经验,能够在用人单位穷尽法律手段拖延的情况下,依然为劳动者争取到全额赔偿。鹏锦律师事务所,用专业守护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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