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入职8天肋骨骨折,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提起复议终败诉
2026-07-14 09:32:41 184

一、引题
"工友是包工头招的,跟我公司没关系"——不少劳务公司用这句话拒绝承担工伤责任。珠海一名铆工入职仅8天便在工作中摔断多根肋骨,用人单位不仅未缴社保、未参加工伤保险,还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试图推翻工伤认定。最终复议维持原决定,劳动者获赔逾12万元。
二、案情
地点:珠海市斗门区
代理律师:胡国武、李峰,广东鹏锦律师事务所
仲裁委:珠海市斗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案号:珠斗劳人仲案字[2025]801号
2024年4月27日,董某由包工头招聘,到珠海斗门一个海景养殖基地工程做铆工。入职仅8天——5月5日,他在工作中受伤,导致右侧多根肋骨骨折,住院10天。经认定为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至2024年8月5日。
然而,用人单位广东xx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既未为其缴纳社保,也未参加项目工伤保险。更令人气愤的是,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试图推翻认定结论。复议决定最终维持工伤认定,用人单位的抗辩彻底失败。
案件难点:

一是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但复议维持原决定,工伤认定效力稳固;

二是工资标准争议——董某主张450元/天,但证据仅显示受伤前工作41小时获得2050元,仲裁委按标准工时折算月平均工资为8700元;

三是被申请人缺席审理,仲裁委依法缺席裁决;四是包工头已支付12000元(含医疗费5299元),需在停工留薪期工资中予以扣减。
裁决结果: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900元
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4800元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700元
4. 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19899.04元
合计约124299元
三、律师提醒
包工头招的人,出了工伤谁负责?答案是:工伤认定书上写谁,谁就得赔。用人单位不缴社保又不服认定,别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都有法律途径应对。关键是尽快申请工伤认定,拿到认定书就是拿住了维权的"方向盘"。
四、鹏锦律师——工伤维权,我们寸步不让
从工伤认定到行政复议,再到劳动仲裁,维权之路环环相扣,少一步都可能满盘皆输。广东鹏锦律师事务所胡国武、李峰律师,在工伤争议领域积累了大量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应对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缺席审理、工资标准难以举证等复杂局面。即便用人单位千方百计推卸责任,鹏锦律师团队也能以法律为武器,为劳动者守住每一分应得权益。工伤维权,认准鹏锦。

专业服务:工伤咨询、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仲裁调解 服务城市:广州、深圳、东莞、惠州、中山、佛山、珠海、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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