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入职3天就受伤,没有劳动关系,工伤就没人为你负责吗?
2026-07-14 09:37:53 73

一、引题
入职仅3天就受伤,公司却说"你不是我们的人"——工伤赔偿该找谁?深圳伍师傅的遭遇告诉我们:即便没有劳动关系,违法分包的公司也可能要为你的工伤"买单",获赔约7万元。
二、案情
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代理律师:胡国武,广东鹏锦律师事务所
仲裁委: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案号:深福劳人仲案【2023】4125号
2022年8月17日,伍师傅入职深圳市xxx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担任普工,在龙华区第二儿童医院项目工作,约定工资350元/天。入职仅3天,8月20日即因工受伤,经认定为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5个月。工伤保险由总承包单位缴纳,社保基金已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0748元。但公司未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否认劳动关系,称已将焊工作业分包给自然人张某,伍师傅由张某招聘管理。仲裁委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工伤认定书已生效,载明工伤保险责任单位为深圳市xxx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且公司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依法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案件难点:

一是公司否认劳动关系,仲裁委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二是但工伤认定书已生效,公司违法分包给自然人,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三是虽无劳动关系,公司仍须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裁决结果: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非终局裁决,裁决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1113.6元、停工留薪期工资38500元,合计约7万元。
三、律师提醒
受伤后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是关键。认定书一旦送达且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即告生效,公司不得以"没收到"为由抗辩。即使没有劳动关系,涉及违法分包时,具备资质的发包单位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四、鹏锦律师——工伤维权,我们寸步不让
在劳动争议领域,广东鹏锦律师事务所始终以"专业、务实、高效"著称。胡国武律师深耕工伤赔偿与劳动仲裁多年,善于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事实中厘清法律关系,为劳动者找到最优维权路径。鹏锦律师团队深知,每一桩劳动纠纷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生计与期盼,因此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每一个案件,从前期取证到仲裁庭审,全程跟踪、步步为营。无论案件多复杂,鹏锦都愿与您并肩同行,用专业法律力量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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