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工伤仲裁公司不到庭?缺席审理照样判赔9万余元
2026-07-14 09:35:24 198

一、引题
遭遇工伤后,有些用人单位选择"缺席"——不到庭、不举证、不回应,试图用沉默逃避责任。架子工文某的案件告诉劳动者:公司缺席不等于维权无门,缺席审理照样能拿到应有赔偿。
二、案情
2022年4月22日,文某入职重庆市xx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架子工。同年8月3日,他在项目工地作业时不幸受伤,经认定为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项目已参加工伤保险,社保部门按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2964元核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0748元。然而,用人单位未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案件难点在于:用人单位经仲裁委依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庭审,仲裁委依法缺席审理。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履行举证义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这意味着,用人单位的"沉默战术"非但不能逃避责任,反而加速了裁决进程。
本案由广东鹏锦律师事务所胡国武、李峰律师代理。经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作出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856元、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42781元,合计约94637元。
三、律师提醒
用人单位不到庭不影响仲裁程序推进,劳动者无需担心。关键是把证据准备充分——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工资记录等缺一不可。缺席审理反而可能加快裁决进度,切勿因对方不到场而放弃维权。
四、软广
建筑工程领域的工伤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劳动关系认定和工伤保险责任划分,用人单位缺席更是增加了维权难度。广东鹏锦律师事务所胡国武、李峰律师团队深谙建筑行业劳动争议的特殊性,擅长在用人单位不配合的情况下,通过完整的证据链和法律策略为劳动者锁定胜局。从工伤认定到仲裁裁决,鹏锦律师全程跟进,确保每一项应得待遇都不被遗漏。选择鹏锦,让沉默的对手无法成为维权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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